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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产业园区及运营机构评级评审专家的通知

2026-09-02

各有关单位、有关专家:

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精神,根据《关于印发<关于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 推动全域全要素空间治理的总体实施方案(2026-2030年)>的通知》(东府办〔2026〕6号)工作要求,通过产业社区分级分类评价,优化提升园区运营管理质效,培育一批专业化、特色化园区,协会根据市工信局工作要求,将开展各镇街产业园区及运营机构评级评价工作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产业园区及运营机构评级评审专家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面向高校院所、专业机构、园区运营企业、行业管理单位等单位中,在产业规划、园区运营、空间治理、智慧运营、物业管理、安全生产、消防管理、应急管理、节能环保、财务审计等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深入研究能力的专业人士。

二、评价对象

东莞市各镇街(园区)辖区内的产业园区(工业区)以及从事园区管理服务的运营机构主体。

三、主要职责

(一)参与评价指标核验与资料初审,对照团体标准对园区及运营机构提交材料进行量化评分;

(二)参与现场核查,对照评价指标逐项核查园区运营情况,形成书面核查报告;

(三)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项进行复核,出具专业意见;

(四)对评分较低或存在问题的园区及运营机构提出整改建议,参与复评工作;

(五)协助梳理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,参与年度评价总结报告及行业规范优化建议的编制工作;

(六)严格遵守评审保密纪律,不得对外泄露评审过程、参评对象内部资料等未公开信息。

四、征集条件
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客观公正、廉洁自律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从业记录;

(二)熟悉产业园区规划建设、空间治理、运营服务、产业集聚、园区评价标准、智慧运营、物业管理、安全生产、消防管理、应急管理、节能环保、财务审计等相关业务,具备扎实理论基础与实务经验;

(三)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或担任园区运营机构、行业协会、咨询服务机构等的中高层管理职务优先;

(四)参与过《产业园区运营管理规范》团体标准(T/DGZY 36—2026)编制工作的单位成员优先;

(五)自愿担任评审专家,身体健康,能够根据评级工作安排,保障必要时间参与评级工作。

注:如暂无专业技术职称,可先纳入“观察员”队伍。观察员将全程观摩评审工作并提出专业性建议,作为评审工作参考。待后续职称达标或条件成熟,经核定可优先列为正式评审专家。

五、征集程序

(一)自愿报名。请符合征集要求的专家于2026年9月10日(星期四)下班前提交《东莞市产业园区及运营机构评级评审专家申报表》(见附件)盖章扫描档,附职称证书、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电子版,发送至协会邮箱dgipa701@163.com(邮件标题:园区评级评审专家-单位名称-申报人姓名)。

(二)审核确定。协会接受申报材料后开展材料审核,评估报名专家的专业资质、工作能力及履职条件,经研究确定后正式聘入专家组,并与选聘专家签订工作服务协议。

协会将搭建高效协同工作机制,共同推动产业园区及运营机构评级工作高质量开展,助力提升我市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水平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协会秘书处。电话:0769-22999262。


附件:东莞市产业园区及运营机构评级评审专家申报表.docx



东莞市产业园区协会  
Email:dgipa701@163.com  
地址:东莞市南城街道天安数码城D1栋701  
联系电话:0769-229992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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