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东莞市“工改M1”项目企业入驻管理工作指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附件2:东莞市“工改M1”项目购买工业生产用房企业入驻申请表.pdf
附件1:项目自持及分割转让用房方案(参考样式).pdf
本工作指引自 2023年12月19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 2026年8月28日。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形势变化进行修订。